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10 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 名。会议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李彬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核意见:公司本次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审核意见:公司修订后的《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综合考虑了相关监管规定、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核意见:公司修订后的《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充分考虑了本次发行的背景与目的、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等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核意见:根据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中关于财务数据有效性的审核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更新的《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论证,我们认为本次发行所筹资金可以得到合理、安全、高效地运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审核意见: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更新的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已经列明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已经分别作出了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可以得到保障。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核意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发行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审核意见: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在和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决议。
独立董事:李彬、李鹏、陈卫杰
2026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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