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占 2025 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375.58%,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236.14%,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31.52%,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026年10月16日,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之控股下属公司深圳赤湾胜宝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宝旺”)因承接文莱壳牌项目,拟代表投标联合体开具履约保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基本情况
胜宝旺与广州打捞局组成投标联合体,投标文莱壳牌石油公司Brunei Shell Petroleum Company Sdn. Bhd(. 以下简称“BSP”) MagpieSouth Wellhead Platform Transportation & Installation (T&I)项目(以下简称“BSP-T&I 项目”)。BSP 为壳牌集团与文莱政府各持股 50% 的合资企业,是文莱油气产业核心主体,贡献该国约 90% 的油气财政收入。2026 年9 月签订该项目合同,金额共计2,203 万美元。
根据招标合同相关条款,胜宝旺作为联合体牵头方需要代表联合体向BSP 开具履约保函(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函金额为22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 1,474 万元)。履约保函所涉及的对外担保金额为 196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1,313 万元),广州打捞局作为联合体成员依照其合同份额比例向胜宝旺开具履约保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胜宝旺与广州打捞局共同组建的联合体,除胜宝旺外的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广州打捞局
成立时间: 1989 年10月4日
注册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36号
法定代表人: 刘锦章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 船舶人员救助服务;船舶财产救助服务;水上救助服务;水上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海上船舶溢油清除服务;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砼结构构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船舶改装与拆除;金属船舶制造;城市地铁隧道工程服务;钢结构制造;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水利和内河港口工程建筑;管道工程施工服务(输油、输气、输水管道工程);管道设施安装服务(输油、输气、输水管道安装);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船舶舾装件制造与安装;场地租赁(不含仓储);交通运输咨询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船舶引航服务;沉船沉物打捞服务;防止船只漏油服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轨道桥梁工程服务;起重设备安装服务;海洋工程建筑;城市水域垃圾清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服务;国际船舶运输;对外劳务合作;港澳航线货物运输;内贸普通货物运输;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股权结构: 全民所有制企业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210,061 万元,负债总额为 442,366 万元,净资产为 767,695 万元。2025 年营业收入756,396 万元,净利润32,39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6 年8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239,863 万元,负债总额为 465,555 万元,净资产为 774,308 万元。2026 年 1-8 月营业收入352,507 万元,净利润8,30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核查,广州打捞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1. 担保范围:BSP-T&I 项目中归属广州打捞局的合同履约事项
2. 担保金额:196 万美元(汇率按 6.7,折合人民币约 1,313 万元)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期限:1 年
5. 反担保措施:广州打捞局向胜宝旺提供履约保函。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胜宝旺代表联合体出具履约保函,系为满足业务开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广州打捞局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结构稳健,具备较强的合同履约能力及偿债能力;且广州打捞局按照合同份额向胜宝旺提供履约保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58.30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占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375.58%(其中,对外担保总额项下实际存续的融资金额为75.68亿元),包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公司或子公司对参资公司发生的担保,主要系基于宝湾物流、地产及产城项目的经营及开发需求发生的担保。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68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1.52%(其中,担保金额项下实际存续的融资金额为5.43亿元)。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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