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6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澳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当前转股价格:人民币8.90 元/股
转股起止日期:2024 年 1 月 24 日至 2029 年 7 月 17 日
自2026 年9月28 日至2026 年10 月16 日,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晶澳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85%,若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将可能触发“晶澳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4 号)同意,公司于 2023 年7月1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9,603,077 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960,307,700.00 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33,848,025.97 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 年7 月24 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3)第110003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896,030.77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8月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晶澳转债”,债券代码“127089”。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 2024 年1月24 日至2029 年7月17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38.78 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历次对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自2023 年 7月18 日“晶澳转债”发行至2023 年10 月10 日期间,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宜,公司总股本增加,“晶澳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 年10 月18 日起由38.78 元/股调整为38.74 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 年10 月16 日披露的《关于“晶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7)。
2、自2023 年10 月11日至 2024 年3 月31 日期间,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及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减少,“晶澳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4 月 2 日起由 38.74 元/股调整为38.78 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 年4月2 日披露的《关于“晶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3、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晶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38.78元/股调整为 38.2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30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 5月24 日披露的《关于“晶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4、2025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将“晶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8.22 元/股向下修正为 11.66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7 月 2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 年7月23 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5、2026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将“晶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66 元/股向下修正为 8.9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6 月 29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7 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晶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修正后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2026 年 9月 28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6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晶澳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85%,若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将可能触发“晶澳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晶澳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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