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bullet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5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软件新城天谷八路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南区三栋荣信文化董事会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艺桦女士因公出差,无法出席并主持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四条规定:“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会由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蔡红女士主持。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8人,代表股份31,446,8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9 17% 。( 截 至 本 次 股 东 会 股 权 登记日2026 年10 月12日,公司总股本为84,40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份数量为1,408,600股,该部分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2,991,400股。)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 30,5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5 08% 。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代表股份946,8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 09% 。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5 人,代表股份946,8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 09% 。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中 | |||
| 1.00 |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CDP 股权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31,396,614 | 99.8404% | 7,600 | 0.0242% | 42,600 | 0.1355%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896,614 | 94.6980% | 7,600 | 0.8027% | 42,600 | 4.4993% | 0 |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韩振亚律师、张亚君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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