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1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10 月 15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10 月15 日的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烨东
6、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小月河东畔路16 号院2号楼5层 501-1 号房屋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7 人,代表股份 36,672,4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0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4,670,1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1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3 人,代表股份2,002,2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0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5 人,代表股份 5,783,9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781,7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4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3 人,代表股份 2,002,2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01%。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
| 1.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36,520,722 | 99.5863% | 130,100 | 0.3548% | 21,600 | 0.0589%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5,632,271 | 97.3772% | 130,100 | 2.2493% | 21,600 | 0.3734% | 0 | 通过 | ||
| 2.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36,516,522 | 99.5749% | 133,700 | 0.3646% | 22,200 | 0.0605%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5,628,071 | 97.3046% | 133,700 | 2.3116% | 22,200 | 0.3838% | 0 | 通过 | ||
议案 2 属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曾国林、赖元超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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