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本案已立案受理,法院已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本案原告诉讼请求暂计约 6,155.65 万元;本次裁定保全金额约为 6,155.65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裁定为财产保全阶段的程序性裁定,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最终结果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集团”或“公司”)于近日收到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台江法院”)作出的(2026)闽 0103民初9032号《民事裁定书》。现将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福州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建发”)、福州市长乐区三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乐三木置业”)及公司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司已于 2026年 9月 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5)。浦发银行福州分行向台江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三木建发偿还借款本金 6,080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并请求判令三木集团、长乐三木置业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等。
二、本次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根据台江法院作出的(2026)闽 0103民初 9032号《民事裁定书》,台江法院准许浦发银行福州分行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裁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冻结三木建发名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账号为7341\*\*\*1521的银行账户存款,冻结金额以7,000,000元为限,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冻结长乐三木置业名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广达支行账号为 3505\*\*\*0385的银行账户存款,冻结金额以 7,000,000元为限,冻结期限为一年;
(三)冻结长乐三木置业名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账号为1402\*\*\*7915的银行账户存款,冻结金额以7,000,000元为限,冻结期限为一年;
(四)冻结长乐三木置业名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账号为1402\*\*\*1412的银行账户存款,冻结金额以7,000,000元为限,冻结期限为一年;
(五)冻结长乐三木置业名下坐落于福州市长乐区爱心路 366号锦麟苑 1#楼 2202单元房产所有权,金额以556,488.88元为限,冻结期限为三年;
(六)冻结长乐三木置业名下坐落于福州市长乐区爱心路 366号锦麟苑 6#楼 1001、1002、1003、1005、1101、1102、1105、1201、1203、1205、1302、1303、1305、13A01、13A02、13A03、13A05、1501、1502、1503、1505、1601 、 1602 、 1603 、 1605 、 1701 、 1702 、 1703 、 1705 、 17A01 、 17A02 、17A03、17A05单元房产所有权,每套房产金额以 1,000,000元为限,冻结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 5,000元,由浦发银行福州分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台江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金额约为 8,778.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76%。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裁定为财产保全阶段的程序性裁定,并非本案最终实体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并将依法参与后续诉讼程序,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案件审理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6)闽 0103民初 9032号]。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