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10 月15 日9:15至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888号18栋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敏先生因公无法主持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董事万志坚先生主持。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1 人,代表股份324,694,7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717%。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78,689,2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706%。
(2)网络投票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5 人,代表股份46,005,5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11%。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324,672,463 | 99.9931% | 20,800 | 0.0064% | 1,500 | 0.0005% | 通过 |
| 2.00 | 《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324,669,763 | 99.9923% | 23,000 | 0.0071% | 2,000 | 0.0006% | 通过 |
上述议案均获得股东会投票表决通过。其中议案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陈强、贾茗铄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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