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离任及职工董事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钱华杰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本行董事职务,辞任后继续担任本行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并选举为本行职工董事。
2026 年 10 月 15 日,本行召开2026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钱华杰为本行职工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离任基本情况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钱华杰 | 董事 | 2026年10月15日 | 2027年3月18日 | 工作需要 | 是 | 职工董事 | 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含增持承诺) |
钱华杰先生已确认其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也无与其离任有关的其他事项需要提请本行股东和债权人注意。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钱华杰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本行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
二、任职基本情况
2026 年 10 月 15 日,本行召开2026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钱华杰为本行职工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钱华杰先生简历如下:
钱华杰,男,1968 年 6 月出生,首都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士,于 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本行党委副书记,2019 年11月至2020 年 12 月担任本行党委委员、北京市纪委市监委驻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2017 年 7 月至 2019 年 11 月担任北京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市监委委员,2017 年1 月至2017 年7月担任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2012 年7 月至2017 年1月担任市纪委常委,2008 年 6 月至 2012 年 7 月先后担任市纪委副局级、市纪委办公厅主任、监察局副局长。之前,钱华杰先生在市纪委从事相关工作。
钱华杰先生持有本行股票2,000 股;其与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 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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