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10 月15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77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63,351,54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7.3981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项剑勇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6人,独立董事均列席会议;董事长陈红琴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张勇先生,董事魏先军先生均因工作原因未列席本次会议。
2、公司总经理、部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160,460,611 | 98.2302 | 2,747,831 | 1.6821 | 143,100 | 0.0877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645,930 | 69.6867 | 2,747,831 | 28.8127 | 143,100 | 1.5006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海燕、翁佳琪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未审议表决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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