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26-054
债券代码:254104
债券简称:24 渝建0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3月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 年12 月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 人。
信永中和2025 年度业务收入为40.56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7.6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0.01 亿元。2025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90 家,收费总额4.78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等。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6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 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 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 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5 年12 月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3 次、监督管理措施21 次、自律监管措施8 次和纪律处分1 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 次、监督管理措施21 次、自律监管措施11 次和纪律处分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星国华先生,201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 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罗东先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春梅女士,201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268 万元(其中:决算审计费用228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 万元),与2025 年度审计费用相同。审计费用主要根据市场行情、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信永中和2025 年度年审工作履行情况,认为:鉴于信永中和已对公司情况和本行业特性具有相当的了解程度,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资格、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承担公司2026年度审计服务工作,内容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 年10 月1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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