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期权简称:唯特 JLC3
期权代码:036659
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6 年 9 月 28 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 年 10 月 14 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816,000 份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07 人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90.83 元/份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2026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6 年8月 11 日至2026 年 8月 2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反馈。2026年8月2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54)。
(三)2026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56)。
(四)2026 年9月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和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6 年9月28 日。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81.60 万份。
(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人数:107人。
(四)股票期权行权价格:90.83 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 | 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 1 | 邹永存 | 中国 | 董事、副总裁、总经理 | 4.80 | 4.7059% | 0.0263% |
| 2 | 资春芳 | 中国 | 职工董事、研发总监、首席技术官 | 3.60 | 3.5294% | 0.0197% |
| 3 | 钟科 | 中国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3.60 | 3.5294% | 0.0197% |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04人) | 69.60 | 68.2353% | 0.3815% | |||
| 首次授予合计 | 81.60 | 80.0000% | 0.4472% |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目前处于自主行权期,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可能发生变动,暂以截至 2026 年 7 月31 日公司股本总额 18,245.7275 万股作为计算依据。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七)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 个月。
2.等待期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行权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进入可行权期。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行权。行权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限制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批次行权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行权期 | 行权期间 | 行权比例 |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行权期 |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注:在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有效期不超过 48个月。
(八)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 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6 年-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行权条件之一。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行权期 | 考核年度 | 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 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各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B) |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目标值(Bm) | 触发值(Bn) | ||
| 第一个行权期 | 2026年 | 26.00% | 19.50% | 52.00% | 26.50% |
| 第二个行权期 | 2027年 | 51.50% | 43.50% | 90.00% | 58.50% |
| 第三个行权期 | 2028年 | 81.50% | 72.00% | 137.50% | 98.00% |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行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 业绩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业绩完成系数 |
|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较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 A≥Am | $X_1=100\%$ |
| An≤AX1=(A-An)/(Am-An)×20%+80% | $X_1=(A-An)/(Am-An)×20\%+80\%$ | |
| AX1=0% | $X_1=0\%$ | |
| 考核年度净利润较2025年度净利润增长率(B) | B≥Bm | $X_2=100\%$ |
| Bn≤BX2=(B-Bn)/(Bm-Bn)×20%+80% | $X_2=(B-Bn)/(Bm-Bn)×20\%+80\%$ | |
| BX2=0% | $X_2=0\%$ | |
|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 X=MAX( $X_1,X_2$ ) | |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各考核年度“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如有)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3)公司层面行权比例计算结果 X将向下取整至百分比个位数; (4)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业务单元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额度与其所属业务单元对应考核年度的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业务单元的绩效考核情况设置不同的行权比例。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实际行权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 个人考核评价结果 | A | B | C | D |
|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 100% | 80% | 60% | 0% |
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业务单元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的部分,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下期行权。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转债等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个人所获股票期权的行权,除满足上述行权条件外,还需满足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情况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一)本次激励计划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于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拟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拟获授的权益直接调减;同时为符合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的要求,对预留部分也进行相应调减。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2026 年9月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权益数量、预留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
1.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由108 人调整为 107 人;拟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由 104.00 万份调整为 102.00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83.20 万份调整为 81.60 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20.80 万份调整为 20.40 万份;
2.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由108 人调整为107 人;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26.00 万股调整为 25.5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0.80 万股调整为20.40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20 万股调整为5.10 万股。
(二)在公司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后的股票期权登记期间,未发生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的情形。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其他内容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一)期权简称:唯特JLC3
(二)期权代码:036659
(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 年10 月14 日
(四)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816,000 份
(五)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07 人
五、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 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二)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以2026 年9月28 日作为基准日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86.66 元/股(授权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授权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3.6377%、26.1423%、25.0553%(分别采用深证综指最近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2327%、1.2709%、1.2893%(分别为截至 2026 年 9 月 24日中债国债1年期、2年期、3年期到期收益率);
5.股息率:0.3938%(公司最近 1年股息率)。
(三)预计股票期权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预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26年(万元) | 2027年(万元) | 2028年(万元) | 2029年(万元) |
| 81.60 | 903.79 | 118.22 | 415.29 | 257.27 | 113.02 |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行权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行权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所属业务单元绩效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行权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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