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开户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我的

ST西王: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 月 14 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0 月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10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

山东省邹平市西王工业园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

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王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合法、法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48 人,代表股份 173,428,1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6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23 人,代表股份 51,776,2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25 人,代表股份 121,651,9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7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48 人,代表股份173,428,1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667%。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会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以资抵债化解资金占用风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136,8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958%;反对 7,211,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81%;弃权 8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6,136,8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958%;反对7,21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1%;弃权 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61%。

(2)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769,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011%;反对11,29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21%;弃权1,364,5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0,769,8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011%;反对11,29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21%;弃权 1,364,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6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昀、李思宇

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4 日

原文链接
多空观点 观点仅供交流,不构成投资建议
点赞
踩一踩
收藏
分享

评论 (0)

0/200
声明:社区内容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