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10 月 13 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三)下午 16:00 在公司六楼 8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应出席董事6 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黄旻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财务投资人签署<专项资金信托合作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与深圳市金喜汇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珞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盛联知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广资智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受托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专项资金信托合作协议》。
(二)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与深圳市金喜汇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珞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盛联知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广资智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监督方英飞拓预重整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上述议案一、议案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相关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2)。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专项资金信托合作协议》;
3.《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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