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6年10 月 14 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2,200 万份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6.73 元/股
股票期权授予人数:765 人
期权简称:英维JLC3
期权代码:037996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 年 9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 年 9 月 11 日至 2026 年 9 月 20 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 年9月28 日,公司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6 年 9 月 2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 年 9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英维JLC3。
2、期权代码:037996。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年10 月14 日。
4、授予数量:2,200 万份。
5、授予人数:765 人。
6、行权价格:46.73 元/份。
7、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
8、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一交易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
| 1 | 叶桂梁 | 董事、财务总监 | 20 | 0.80% | 0.02% |
| 2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764人) | 2,180 | 87.20% | 1.70% | |
| 合计(765人) | 2,200 | 88.00% | 1.72% |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
1、期权简称:英维JLC3。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外籍员工,纳入激励对象的外籍员工处于公司核心关键岗位,是对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人员,股权激励的实施更能稳定和吸引外籍高端人才的加入。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授予数量:2,200 万份。
5、授予人数:765 人。
6、行权价格:46.73 元/份。
7、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 通股。
8、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数量(万份) 占本激励计划 授予股票期权 总数的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前一交易日股 本总额的比例 1 叶桂梁 董事、财务总监 20 0.80% 0.02% 2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764 人) 2,180 87.20% 1.70% 合计(765 人) 2,200 88.00% 1.7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 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9、授予日:2026年 9月29 日。
10、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完成之日起12 个月、24个月、36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 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 | 自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 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 | 自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 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 | 自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11、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任何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行权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 | 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
| 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 | 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6% |
| 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 | 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5% |
注:1.上述 “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考核年度(2026-2028)的净利润为剔除本次及考核期间内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2. 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如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年度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年度考核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的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对应的个人层面标准系数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 考核结果 | I类 | II类 | III类 | IV类 |
| 标准系数 | 1.0 | 0.7 | 0.3 | 0 |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对应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实际首次授予完成的股票期权情况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情况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调动公司核心人才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公司核心人才的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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