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月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 年10 月14 日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
根据《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361Z0090 号),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受让部分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项下不符合解锁条件股份合计 1,841,990 股,回购价格为7.38 元/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25,000,000股变更为323,158,010股,注册资本由325,000,000 元变更为323,158,010 元。(最终股本变动数据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9 月 29 日、2026 年 10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公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证券部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登记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东路295 号兴通海运大厦九楼
2、申报时间:2026 年 10 月 15 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95-87777879
5、传真:0595-87088898
6、联系邮箱:securities@xtshipping.cn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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