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开户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我的

H股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表明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图1

RemeGen Co., Ltd.\*

榮昌生物製藥(煙台)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9995)

須予披露交易

購買理財產品

購買理財產品

本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已於2026年3月27日,(1)審議批准了關於使用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決議,根據該決議本公司可使用不超過人民幣2,500.0百萬元額度的部分閒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及(2)審議批准了關於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決議,根據該決議本公司可使用不超過人民幣80.0百萬元額度的部分閒置A股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

誠如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5月13日的公告披露,(1)於2026年5月6日,本公司與浦發銀行煙台分行訂立浦發銀行理財產品5號協議,據此本公司同意以人民幣200.0百萬元的閒置自有資金向浦發銀行煙台分行購買理財產品;及(2)於2026年5月13日,本公司與浦發銀行煙台分行訂立浦發銀行理財產品7號協議,據此本公司同意以人民幣100.0百萬元的閒置自有資金向浦發銀行煙台分行購買理財產品。

董事會宣佈,於2026年10月14日,本公司進一步與浦發銀行煙台分行訂立(1)浦發銀行理財產品12號協議,據此本公司同意以人民幣70.0百萬元的閒置募集資金向浦發銀行煙台分行購買理財產品;及(2)浦發銀行理財產品13號協議,據此本公司同意以人民幣300.0百萬元的閒置自有資金向浦發銀行煙台分行購買理財產品。

上市規則的涵義

由於本公司於2026年5月6日與浦發銀行煙台分行訂立了(1)浦發銀行理財產品5號協議,並於2026年5月13日與浦發銀行煙台分行訂立了(2)浦發銀行理財產品7號協議,且仍然持有該等協議項下的理財產品,因此(1)浦發銀行理財產品5號協議、(2)浦發銀行理財產品7號協議、(3)浦發銀行理財產品12號協議及(4)浦發銀行理財產品13號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均在12個月內與同一家銀行進行且性質相似,就根據上市規則第14.22條計算相關百分比率而言,該等交易在各情況下將合併處理,猶如該等交易為與該銀行進行的一次交易。

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計算的浦發銀行理財產品協議之適用百分比率有一項超過5%,但所有的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25%,因此,基於浦發銀行理財產品協議,理財產品之購買構成上市規則第14章之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項下之申報及公告規定。

背景

於2026年5月6日,本公司與浦發銀行煙台分行訂立浦發銀行理財產品5號協議,據此本公司同意以人民幣200.0百萬元的閒置自有資金向浦發銀行煙台分行購買理財產品。

於2026年5月13日,本公司與浦發銀行煙台分行訂立浦發銀行理財產品7號協議,據此本公司同意以人民幣100.0百萬元的閒置自有資金向浦發銀行煙台分行購買理財產品。

董事會宣佈,於2026年10月14日,本公司進一步與浦發銀行煙台分行訂立(1)浦發銀行理財產品12號協議,據此本公司同意以人民幣70.0百萬元的閒置募集資金向浦發銀行煙台分行購買理財產品;及(2)浦發銀行理財產品13號協議,據此本公司同意以人民幣300.0百萬元的閒置自有資金向浦發銀行煙台分行購買理財產品。

產品名稱:利多多公司穩利99JG4360期(三層看漲)人民幣對公結構性存款
產品類型:保本浮動收益類
掛鉤標的:歐元兑美元匯率
本金金額:人民幣70.0百萬元
產品期限:69天
產品生效日期:2026年10月14日
產品到期日:2026年12月23日
預期年化收益率:0.7%或1.75%或1.95%
提前終止權:浦發銀行煙台分行有權提前終止協議。
投資範圍:本結構性存款銷售所匯集資金作為名義本金,並以該名義本金的資金成本與交易對手敘作投資收益和歐元兑美元即期匯率掛鉤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浦發銀行理財產品13號協議之主要條款如下所述:
產品名稱:利多多公司穩利99JG4361期(三層看漲)人民幣對公結構性存款
產品類型:保本浮動收益類
掛鉤標的:歐元兑美元匯率
本金金額:人民幣300.0百萬元
產品期限:30天

浦發銀行理財產品協議

浦發銀行理財產品12號協議之主要條款如下所述:

產品生效日期 : 2026年10月14日

產品到期日 : 2026年11月13日

預期年化收益率 : 0.7%或1.75%或1.95%

提前終止權:浦發銀行煙台分行有權提前終止協議。

投資範圍:本結構性存款銷售所匯集資金作為名義本金,並以該名義本金的資金成本與交易對手敘作投資收益和歐元兑美元即期匯率掛鉤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浦發銀行理財產品協議的條款乃經訂約方公平協商後釐定。

訂約方資料

本公司是一家具有商業價值的生物製藥公司,致力於在中國和全球範圍內發現、開發和商業化用於治療自身免疫,腫瘤和眼科疾病且醫療需求未滿足的創新和差異化生物製劑。

浦發銀行為一家在中國註冊成立的銀行,其股份於上海證券交易所(股份代號:600000)上市。浦發銀行的主要業務為提供公司及個人銀行服務、從事資金業務,並提供資產管理及其他金融服務。浦發銀行煙台分行是浦發銀行的分行。

經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全悉及確信,浦發銀行煙台分行、浦發銀行及其最終主要實益擁有人(浦發銀行所公開披露者)為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的第三方。

訂立浦發銀行理財產品協議的理由及裨益

本公司在嚴控投資風險的前提下,為充分盤活閒置自有資金、提升資金使用效率,將閒置資金通過銀行理財進行運作與管理;所配置的中低風險產品整體風險可控,且收益高於同期銀行定期存款,可有效提升閒置資金的投資收益。

董事認為,浦發銀行理財產品協議的條款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乃屬公平合理,在本集團的日常業務中按一般商務條款或更佳條款進行,並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上市規則涵義

由於本公司於2026年5月6日與浦發銀行煙台分行訂立了(1)浦發銀行理財產品5號協議,並於2026年5月13日與浦發銀行煙台分行訂立了(2)浦發銀行理財產品7號協議,且仍然持有該等協議項下的理財產品,因此(1)浦發銀行理財產品5號協議、(2)浦發銀行理財產品7號協議、(3)浦發銀行理財產品12號協議及(4)浦發銀行理財產品13號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均在12個月內與同一家銀行進行且性質相似,就根據上市規則第14.22條計算相關百分比率而言,該等交易在各情況下將合併處理,猶如該等交易為與該銀行進行的一次交易。

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計算的浦發銀行理財產品協議之適用百分比率有一項超過5%,但所有的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25%,因此,基於浦發銀行理財產品協議,理財產品之購買構成上市規則第14章之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項下之申報及公告規定。

釋義

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用於本公告時具有以下涵義:

「董事會」指 董事會

「本公司」指榮昌生物製藥(煙台)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和A股分別於聯交所主板(股票代號:9995)和上海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代號:688331)上市

「關連人士」指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董事」指 本公司董事

「歐元」指歐元,歐洲聯盟法定貨幣

「本集團」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香港」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上市規則」指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
「人民幣」指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股東」指本公司股東
「浦發銀行」指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國註冊成立的銀行
「浦發銀行理財產品協議」指浦發銀行理財產品5號協議、浦發銀行理財產品7號協議、浦發銀行理財產品12號協議及浦發銀行理財產品13號協議
「浦發銀行理財產品5號協議」指本公司與浦發銀行煙台分行於2026年5月6日就購買人民幣200.0百萬元理財產品簽訂的理財產品協議
「浦發銀行理財產品7號協議」指本公司與浦發銀行煙台分行於2026年5月13日就購買人民幣100.0百萬元理財產品簽訂的理財產品協議
「浦發銀行理財產品12號協議」指本公司與浦發銀行煙台分行於2026年10月14日就購買人民幣70.0百萬元理財產品簽訂的理財產品協議
「浦發銀行理財產品13號協議」指本公司與浦發銀行煙台分行於2026年10月14日就購買人民幣300.0百萬元理財產品簽訂的理財產品協議
「浦發銀行煙台分行」指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煙台分行

「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美元」指 美元,美利堅合眾國法定貨幣

「%」指 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 榮昌生物製藥(煙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兼執行董事 王威東先生

中國煙台 2026年10月14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王威東先生、房健民博士、溫慶凱先生、房藝女士及王玉曉先生;非執行董事王荔強博士;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宋希亮先生、黃國濱先生及陳雲金先生。

\* 僅供識別

原文链接
多空观点 观点仅供交流,不构成投资建议
点赞
踩一踩
收藏
分享

评论 (0)

0/200
声明:社区内容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