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相关诉讼的基本情况
就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科诺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诺桥”)专利纠纷诉讼(案号为(2020)粤73 知民初621号,公司为案件原告,该案件相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 年12 月10 日、2022 年 3 月 26 日、2022 年 8 月 13 日及 2024 年 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2022-027、2022-056、2024-002)的涉案专利(即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州穗邦电子有限公司持有的ZL201410016769.2 号发明专利),2024 年8月,科诺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涉案发明专利发起无效宣告请求。2025 年1 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584497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穗邦电子不服该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作出(2025)京 73 行初13532 号行政判决,驳回穗邦电子的诉讼请求。穗邦电子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相关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5)最高法知行终 1241 号行政判决,判决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5)京 73 行初13532 号行政判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第 584497 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科诺桥针对涉案专利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审查决定。
同时,公司经综合考虑,就与科诺桥相关案件与科诺桥达成和解。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电磁屏蔽膜龙头企业,拥有良好技术沉淀,占有较高市场份额,本次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构成负面影响,不会对电磁屏蔽膜业务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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