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10 月12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10 月14 日上午9:00 以通讯及现场方式在上海行政总部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邦辉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其中董事陈良华先生、陈有安先生、陈柳先生、盛宇华先生、汪玉喜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7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6-053。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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