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21.0729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53.0862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100.00 万股的0.13%。
3、授予价格:79.03 元/股。
4、激励人数:100 人。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6、任期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 年、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业绩基数,对 2025 年、2026 年度的营业收入相对于2024 年营业收入基数的增长率进行考核。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业绩基数,营业收入增长率(A) |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5 | 30.00% | 24.00%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6 | 100.00% | 80.00% |
| 业绩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 营业收入增长率(A) | A≥Am | X=100% |
| An≤AX=A/Am*100% | X=A/Am*100% | |
| AX=0 | X=0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触发值要求,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根据公司层面考核结果当年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3)组织单元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组织单元按年度设定绩效考核目标,绩效考核内容、方法、目标由公司按年度决定。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额度与其所属组织单元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根据各组织单元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各组织单元层面的归属比例。
组织单元的划分由公司决定,组织单元内的激励对象是指考核年度结束时在该业务单元任职工作的激励对象。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制定的考核规定实施,并依照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属的比例,具体如下:
|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 A | B | C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100% | 0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组织单元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权益按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5 年 9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0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芯中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5-037)。
3、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龙芯中科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5-038)。
4、2025 年10 月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 年10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 | 授予数量 | 授予人数 |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
| 2025年10月15日 | 79.03元/股 | 53.0862万股 | 100 | 0 |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本次为本激励计划第一批次归属。
二、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2026 年10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98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1.0729 万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 98 名激励对象办理21.0729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授予日为 2025 年 10月15日,本次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10月15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
|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 |||
|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第一个归属期: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30%,触发值不低于24%。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03089号):公司2025年的营业收入相对于2024年营业收入基数的增长率为25.99%,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6.63%。 | |||
| 业绩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 ||
| 营业收入增长率(A) | A≥Am | 100% | ||
| An≤AX=A/Am*100% | X=A/Am*100% | |||
| A0 | 0 | |||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 ||||
| 5、组织单元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组织单元按年度设定绩效考核目标,绩效考核内容、方法、目标由公司按年度决定。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额度与其所属组织单元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根据各组织单元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各组织单元层面的归属比例。组织单元的划分由公司决定,组织单元内的激励对象是指考核年度结束时在该业务单元任职工作的激励对象。 | 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部分激励对象所在组织单元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满足100%归属要求。 | |||
| 6、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制定的考核规定实施,并依照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属的比例,具体如下: | 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中,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A或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 |||
|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 A | B | C |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100% | 0 | |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 | ||||
| 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组织单元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权益按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98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1.0729 万股。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本次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三、本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1、授予日:2025 年 10 月 15 日;
2、归属人数:98 人;
3、归属数量:21.0729 万股;
4、授予价格:79.03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 激励对象 |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授予数量的比例 |
| 核心骨干员工(共98人) | 51.9647 | 21.0729 | 40.55% |
| 合计 | 51.9647 | 21.0729 | 40.55% |
说明:本次归属人数及股数剔除了因考核未满足归属条件而不得归属部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的98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符合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 98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21.0729 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公司本次归属和本次作废已经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2、公司本次归属和本次作废的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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