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回购股份减持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月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 年2月2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之回购股份的用途约定,同意公司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股份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实施期限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即 2026 年4月 14 日-2026 年10 月 13 日,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减持窗口期除外),减持数量不超过 1,805,27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月2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出售计划已实施完毕后,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出售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 年1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时间区间为2024 年 2月1日至2024 年2月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05,27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20,139,000 股的1.5027%,最高成交价为23.4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9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987,994.5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6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回购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 2026 年 10 月 12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数量1,805,2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1%,成交金额为 275,883,343.20 元(未扣除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245.54 元/股,成交最低价为112.79 元/股,成交均价为152.82 元/股。本次减持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减持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公司的既定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本次减持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 | 本次减持后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36,103,335 | 30.28% | 37,050,215 | 31.07% |
| 高管锁定股 | 35,556,513 | 29.82% | 35,732,611 | 29.97% |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546,822 | 0.46% | 1,317,604 | 1.10%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83,144,205 | 69.72% | 82,197,325 | 68.93% |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用于维护股东权益(可出售) | 1,805,270 | 1.51% | 0 | 0.00% |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 1,683,600 | 1.41% | 481,600 | 0.40% |
| 三、总股本 | 119,247,540 | 100% | 119,247,540 | 100% |
说明:(1)本次减持的已回购股份,在减持前后股份性质未发生变化,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减持期间,公司为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了股份解除限售,共解除限售431,218 股,该等股份由股权激励限售股变更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董事、高管人员解除限售激励股份相应增加高管锁定股。
(3)减持期间,公司用已回购股份向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83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激励股份 1,202,000 股,该等股份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股权激励限售股。
四、本次已回购股份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动。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其他说明
1、公司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下列敏感期内减持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交易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符合关于交易时间、交易价格、出售数量的相关要求:
(1)公司减持委托价格非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单日最高出售股份数量为438,600 股(2026 年 5 月 20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减持计划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2 月 12 日至 2026 年 3 月 19 日)日均成交量为 5,900,167 股,公司每日出售的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预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百分之二十五(即1,475,042 股);
(4)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既定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减持期间,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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