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开户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我的

恩捷股份: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101,5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实际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401,478,977.38/981,318,518×10=4.091219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091219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2026 年 5月14 日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和实施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公司于2026 年8 月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6 年8月24 日,公司总股本为981,318,518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674,288 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数量为977,644,230 股,本次利润分配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00,834,134.30 元。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权益分派实施时,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3、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因股份回购、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等原因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公司以总股本981,318,518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2,101,500 股后的总股本 979,217,0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10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401,478,977.3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6 年半年度

2、发放范围:2026 年10 月19 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

3、分配方案: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981,318,518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101,500 股后的总股本979,217,0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4.1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3.69 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82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41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6年10 月19 日

除权除息日:2026年10 月2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至2026年10 月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10 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7****938PAUL XIAOMING LEE
202****430李晓华
307****937SHERRY LEE
407****536JERRY YANG LI
508****401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10 月8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10 月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和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2,101,5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401,478,977.38 元=979,217,018 股×0.41 元/股。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4091219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即0.4091219 元/股=401,478,977.38 元÷981,318,518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091219 元/股。

七、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抚仙路125 号

咨询联系人:白云飞

咨询电话:021-58352680

传真电话:0877-8888677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原文链接
多空观点 观点仅供交流,不构成投资建议
点赞
踩一踩
收藏
分享

评论 (0)

0/200
声明:社区内容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