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在公司研发中心大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总 裁:郑建军
副总裁:何晏兵、李荔芳、仇泽军、陈伟达、宋江华、卢雷
董事会秘书:陈伟达
财务总监:秦青华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任职资格与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伟达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备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陈伟达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553-2398888
传真:0553-2396102
电子邮箱:wdchen@tokengroup.com
通讯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汽经二路以东长信科技园邮编:241009
二、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张唱弛
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张唱弛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事务代表张唱弛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553-2396102
传真:0553-2396102
电子邮箱:chchzhang@tokengroup.com
通讯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汽经二路以东长信科技园
邮编:241009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3 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郑建军先生:男,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硕士。2001 年参加工作,历任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天津美泰真空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裁、重庆永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美泰真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芜湖长信新型显示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芜湖东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董事,芜湖信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2001 年获安徽省科技进步成果二等奖;2007 年 9 月获安徽省科技进步成果三等奖;2007 年 10 月获安徽省芜湖市科技进步成果一等奖,2007 年安徽省芜湖市科技进步成果二等奖;共获国家实用新型发明专利 11 项。2011 年担任安徽省555 创新团队带头人助理,入选芜湖市 2011 年千名人才计划。2024 年荣获“芜湖市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2025 年荣获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大领军人才”荣誉称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建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6,000 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郑建军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2、何晏兵先生: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 年参加工作,历任苏州板硝子电子有限公司技术主任、制造课课长,2006年底加入长信科技,先后担任总经理助理、事业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晏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和其他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何晏兵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李荔芳女士:女,1966 年生,中国国籍,有澳门和香港的居留权。经营工学学士学位和行政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先后担任美国上市公司南太集团首席行政官和首席财务官、日本上市公司 Excel Crop 和台湾上市公司纬创资通合资子公司 Wiseops HK Ltd 的总经理、深圳世成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德普特日本株氏会社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市成长型企业联合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荔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和其他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李荔芳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4、仇泽军先生: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2001 年参加工作,至2006 年历任长信薄膜科技(芜湖)有限公司生产部技术员、线长、主管、品管部主管。2006 年至2018 年4月曾任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主管、经理、第一事业部总经理助理、生产总监、采购总监、第三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8 年4 月至2020 年任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管理职务,历任东莞市德普特电子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兼CEO。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仇泽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和其他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仇泽军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5、陈伟达先生:男,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专业本科,会计师,先后历任合肥市供水集团财务部科员,科丝美诗(上海)化妆品有限公司财务主管,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心支公司财务经理,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财务部室主任、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天津美泰真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信智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监事、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监事、芜湖长信智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青海长信智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芜湖长信服务器制造有限公司董事、芜湖长信智算应用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伟达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000 股,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和其他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陈伟达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6、宋江华先生:男,198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学士,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曾先后任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派中级财务总监、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江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和其他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宋江华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7、卢雷先生:男,198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学士,经济师。曾先后任中国银行安徽省六安分行公司业务部、金融部副主任,安徽省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普惠金融部副总经理,安徽省中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省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和其他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卢雷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8、秦青华先生:男,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专业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先后任芜湖东泰纸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芜湖普泰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浩泽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芜湖戎征达伺服驱动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安徽达尔智能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天津美泰真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芜湖长信新型显示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信智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青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秦青华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9、张唱弛先生:男,199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本科学历。2014 年5月入职公司财务部,2017 年3 月至 2020 年4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芜湖长信智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芜湖长信服务器制造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芜湖长信智算应用服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唱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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