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36,760,482 股
发行价格:87.05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3,199,999,958.10 元
募集资金净额:3,168,722,597.98 元
预计上市时间: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新增36,760,482 股股份已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36,760,482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402,306,775 股变更为439,067,257 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 内部决策程序
2026 年3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
2. 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6 年5月1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本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026 年 6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85 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情况
1. 发行股票的类型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2. 发行数量
根据《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和《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方案》”),公司拟向不超过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0,000.00 万元(含本数),且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230,677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1,808,204 股(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确定方式为:拟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募集资金需求总量/发行底价,对于不足1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根据意向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36,760,48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199,999,958.10 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发行与承销方案》中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3. 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6 年9月 16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76.54 元/股,即发行底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7.05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3.73%。
4. 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99,999,958.1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31,277,360.12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68,722,597.98 元。
5. 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 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6)验字第70044970\_B02 号),截至2026 年9月23 日,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人民币 3,199,999,958.10 元。2026 年9月24 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6)验字第70044970\_B03 号),截至2026 年9月24 日11 时,发行人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6,760,482 股,发行价格87.0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99,999,958.1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 用 人 民 币 31,277,360.12 元 后 , 公 司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3,168,722,597.98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36,760,482.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3,131,962,115.98 元。
2. 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符合《注册办法》《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 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人律师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发行人已取得发行人内部有效批准及授权,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二)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认购协议》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投资者申购报价、发行定价和配售、认购协议的签署、缴款及验资符合《注册办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三)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且未超过35 名,符合《注册办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
(四)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尚需办理因本次发行引起的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以及注册资本增加、公司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备
案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7.05 元/股,发行数量为 36,760,48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199,999,958.10 元。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 11 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限售期(月) |
| 1 | 华芯鼎新(北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9,190,120 | 799,999,946.00 | 6 |
| 2 | 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战略才智基金 | 5,169,442 | 449,999,926.10 | 6 |
| 3 | 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战略英智基金 | 4,365,307 | 379,999,974.35 | 6 |
| 4 | 广东恒阔投资有限公司 | 4,020,677 | 349,999,932.85 | 6 |
| 5 | 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战略汇智基金 | 4,020,677 | 349,999,932.85 | 6 |
| 6 | 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战略聚智基金 | 3,905,805 | 340,000,325.25 | 6 |
| 7 |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 1,493,394 | 129,999,947.70 | 6 |
| 8 | 上海飞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148,765 | 99,999,993.25 | 6 |
| 9 |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48,765 | 99,999,993.25 | 6 |
| 10 | 上海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1,148,765 | 99,999,993.25 | 6 |
| 11 | 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1,148,765 | 99,999,993.25 | 6 |
| 合计 | 36,760,482 | 3,199,999,958.10 | - | |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华芯鼎新(北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400MAE8YGL29W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3号楼2层201-18B |
| 主要办公地点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3号楼2层201-18B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出资额 | 9,309,300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获配股数(股) | 9,190,120 |
| 限售期 | 6个月 |
2、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战略才智基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0900270467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武进路289号418室 |
| 主要办公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51层 |
| 法定代表人 | 裘国根 |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股数(股) | 5,169,442 |
| 限售期 | 6个月 |
3、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战略英智基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0900270467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武进路289号418室 |
| 主要办公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51层 |
| 法定代表人 | 裘国根 |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股数(股) | 4,365,307 |
| 限售期 | 6个月 |
4、广东恒阔投资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000MA4UU4583C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楼)X1301-G4974 |
| 主要办公地点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16楼 |
| 法定代表人 | 林茂亮 |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股数(股) | 4,020,677 |
| 限售期 | 6个月 |
5、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战略汇智基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0900270467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武进路289号418室 |
| 主要办公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51层 |
| 法定代表人 | 裘国根 |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股数(股) | 4,020,677 |
| 限售期 | 6个月 |
6、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战略聚智基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0900270467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武进路289号418室 |
| 主要办公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51层 |
| 法定代表人 | 裘国根 |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股数(股) | 3,905,805 |
| 限售期 | 6个月 |
7、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外机构编号) | QF2016EUS309 |
| 企业类型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 注册地址 | 英国伦敦金丝雀码头银行街25号,E14 5JP |
| 主要办公地点 | 英国伦敦金丝雀码头银行街25号,E14 5JP |
| 法定代表人 | Chi Ho Ron Chan |
| 注册资本 | 1,754,605万美元 |
| 经营范围 | 境内证券投资 |
| 获配股数(股) | 1,493,394 |
| 限售期 | 6个月 |
8、上海飞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2324327149U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紫星路588号1幢5层01A1室 |
| 主要办公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御桥路969弄2号-智慧岭T2 |
| 法定代表人 | 朱磊 |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范围 | 从事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航空电子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民用航空器、摄影及摄像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批发及租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股数(股) | 1,148,765 |
| 限售期 | 6个月 |
9、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061436270G |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88号奥比科技大厦2001 |
| 主要办公地点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88号奥比科技大厦2001 |
| 法定代表人 | 黄源浩 |
| 注册资本 | 41,283.4732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立体照相机及多项光学测量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销售;计算机视觉、3D感知、3D传感器、人工智能相关的芯片、算法、光学器件、模组、整机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3D打印服务;增材制造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计量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立体照相机及多项光学测量产品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获配股数(股) | 1,148,765 |
| 限售期 | 6个月 |
10、上海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33232831XD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111号201室 |
| 主要办公地点 | 上海市徐汇区南丹路1号4、6-9楼 |
| 法定代表人 | 陈华 |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范围 | 资产管理,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股数(股) | 1,148,765 |
| 限售期 | 6个月 |
11、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5MA4F5GUQ29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武汉市汉阳区世茂锦绣长江C1地块第3座武汉基金产业基地6楼601、602室 |
| 主要办公地点 |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17号天风大厦2号楼13层 |
| 法定代表人 | 李波伟 |
| 注册资本 | 3,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铁路、公路、港航、航空等交通基础项目、客货运输业、现代物流业等相关产业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及管理;铁路线综合开发经营性项目投资及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股权投资;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股数(股) | 1,148,765 |
| 限售期 | 6个月 |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截至2026 年6月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总数(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 |
| 1 | 徐辰 | 54,998,783 | 13.67% |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54,828,443股 |
| 2 | 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26,596,347 | 6.61% | 流通A股 |
| 3 | 莫要武 | 24,060,656 | 5.98% |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23,968,856股 |
| 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2,078,127 | 5.49% | 流通A股 |
| 5 | Brizan China Holdings Limited | 17,369,110 | 4.32% | 流通A股 |
| 6 | 马伟剑 | 15,108,714 | 3.76% | 流通A股 |
| 7 | 共青城思智威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910,441 | 3.21% | 流通A股 |
| 8 | 景顺长城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景顺长城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 5,834,819 | 1.45% | 流通A股 |
| 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193,951 | 1.29% | 流通A股 |
| 1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上证科创板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251,188 | 1.06% | 流通A股 |
| 合计 | 188,402,136 | 46.83% | - |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截至 2026 年10 月 12 日(新增股份登记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其中:限售数量(股) |
| 1 | 徐辰 | 54,998,783 | 12.53% | 54,828,443 |
| 2 | 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24,115,503 | 5.49% | - |
| 3 | 莫要武 | 24,060,656 | 5.48% | 23,968,856 |
| 4 | Brizan China Holdings Limited | 16,869,110 | 3.84% | - |
| 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6,587,209 | 3.78% | - |
| 6 | 马伟剑 | 15,108,714 | 3.44% | - |
| 7 | 共青城思智威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910,441 | 2.94% | - |
| 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393,443 | 2.37% | - |
| 9 | 华芯鼎新(北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9,190,120 | 2.09% | 9,190,120 |
| 10 | 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战略才智基金 | 7,554,342 | 1.72% | 5,169,442 |
| 合计 | 191,788,321 | 43.68% | 93,156,861 | |
注 1、上述股东若存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股份,则与新增获配股份合并列示; 注 2、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
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然为徐辰先生。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439,067,257 股;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4,998,783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 13.67%,通过特别表决权股份和普通表决权股份合计控制的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为 44.13%。本次发行完成后,徐辰先生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13.67%被动稀释至12.53%,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跨越1%刻度,通过特别表决权股份和普通表决权股份合计控制的公司股份表决权比
例由 44.13%被动稀释至 41.66%。
| 股东名称 | 变动前持股数量(股) | 变动前持股比例 | 变动后持股数量(股) | 变动后持股比例 |
| 徐辰 | 54,998,783 | 13.67% | 54,998,783 | 12.53% |
本次发行完成前,上海重阳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的基金、担任投资顾问的资产管理产品,和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的基金合计持有思特威19,678,518 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4.89%。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产品在本次发行中合计认购17,461,231股,本次发行完成后,上述股东合计持有思特威37,139,749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8.46%,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跨越 5%刻度。
| 股东名称 | 变动前持股数量(股) | 变动前持股比例 | 变动后持股数量(股) | 变动后持股比例 | |
| 上海重阳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 | 重阳A股阿尔法对冲基金 | 401,060 | 0.10% | 401,060 | 0.09% |
| 重阳新金融基金 | 322,635 | 0.08% | 322,635 | 0.07% | |
| 重阳弘学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39,190 | 0.06% | 239,190 | 0.05% | |
| 重阳君盈A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4,488 | 0.01% | 54,488 | 0.01% | |
| 重阳君盈B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4,730 | 0.01% | 54,730 | 0.01% | |
| 重阳恒享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41,168 | 0.08% | 341,168 | 0.08% | |
| 上海重阳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顾问 | 深国投·重阳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129,132 | 0.28% | 1,129,132 | 0.26% |
| 华润信托·重阳3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01,490 | 0.05% | 201,490 | 0.05% | |
| 外贸信托·重阳目标回报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428,924 | 0.36% | 1,428,924 | 0.33% | |
| 华润信托·重阳稳健成长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5,409 | 0.01% | 25,409 | 0.01% | |
| 华润信托·重阳智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45,376 | 0.01% | 45,376 | 0.01% | |
| 华润信托·重阳金享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35,792 | 0.03% | 135,792 | 0.03% | |
| 华润信托·重阳金享B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35,918 | 0.03% | 135,918 | 0.03% | |
| 外贸信托-重阳喜悦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528,200 | 0.63% | 2,528,200 | 0.58% | |
| 华宝信托君盈-重阳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23,051 | 0.03% | 123,051 | 0.03% | |
| 华宝信托君盈-重阳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05,369 | 0.03% | 105,369 | 0.02% | |
| 上海重阳战略 | 重阳战略创智基金 | 724,300 | 0.18% | 724,300 | 0.16% |
| 重阳战略卓智基金 | 130,937 | 0.03% | 130,937 | 0.03% | |
| 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 | 重阳战略同智基金 | 609,768 | 0.15% | 609,768 | 0.14% |
| 重阳战略启舟基金 | 820,660 | 0.20% | 820,660 | 0.19% | |
| 重阳战略才智基金 | 2,384,900 | 0.59% | 7,554,342 | 1.72% | |
| 重阳战略汇智基金 | 1,729,385 | 0.43% | 5,750,062 | 1.31% | |
| 重阳战略聚智基金 | 1,975,500 | 0.49% | 5,881,305 | 1.34% | |
| 重阳战略英智基金 | 1,855,300 | 0.46% | 6,220,607 | 1.42% | |
| 重阳战略越智基金 | 288,516 | 0.07% | 288,516 | 0.07% | |
| 重阳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 | Chongyang China Alpha Master Fund | 1,500,000 | 0.37% | 1,500,000 | 0.34% |
| Chongyang Dynamic Value Fund | 387,320 | 0.10% | 387,320 | 0.09% | |
| 合计 | 19,678,518 | 4.89% | 37,139,749 | 8.46% | |
注 1:注重阳 A 股阿尔法对冲基金、重阳新金融基金已经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分别更名为“重阳阿尔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重阳新金融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述基金的证券账户信息正在变更过程中。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 股份类型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发行后 | ||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占比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占比 | |
| 非限售流通股 | 323,509,476 | 80.41% | - | 323,509,476 | 73.68% |
| 限售流通股 | 78,797,299 | 19.59% | 36,760,482 | 115,557,781 | 26.32% |
| 总股本 | 402,306,775 | 100.00% | 36,760,482 | 439,067,257 | 100.00% |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 (股) 股份占比 股份数量 (股) 股份数量 (股) 股份占比 非限售流通股 323,509,476 80.41% -323,509,476 73.68% 限售流通股 78,797,299 19.59% 36,760,482 115,557,781 26.32% 总股本 402,306,775 100.00% 36,760,482 439,067,257 100.00%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36,760,482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系现有业务的扩展和补充,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公司业务规模和收入规模都将有所扩大。因此,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产生资产整合事项。
(三)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 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10 层
法定代表人:刘成
保荐代表人:马磊、张铁
项目协办人:何志远
其他经办人员:刘喆汀、刘蒙竹
联系电话:021-68801592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赵洋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 号华贸中心3 号写字楼 34 层
经办律师:石磊、徐云云
联系电话:010-58091000
(三)审计机构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毛鞍宁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 层 01-12室
经办会计师:赵国豪、杨晓燕、王润昕
联系电话:021-22282307
(四)验资机构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毛鞍宁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 层 01-12室
经办会计师:杨晓燕、王润昕
联系电话:021-2228230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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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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