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13 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13 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 8 号(朝阳公园西 2 门)众信旅游大厦二层大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经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该现场会议由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郭镭先生主持。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245人,代表股份280,130,637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058%。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240人,代表股份24,464,47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的2.489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 7 人,代表股份 161,841,127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688%。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3人,代表股份 6,418,978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38 人,代表股份 118,289,51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37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237 人,代表股份18,045,492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63%。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78,484,7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25%;
反对票:1,55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41%;
弃权票:9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2,818,5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3.2723%;
反对票:1,55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43%;
弃权票:9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3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