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专户中的6,698,748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实际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59,720,837.60/539,101,540×10=2.962722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62722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09 月 10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2026 年6月30日总股本 539,101,540 股剔除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9,232,748 股后的余额529,868,7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58,960,637.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或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2、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因实施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于 2026 年 10 月 8日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将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所持有的 2,534,000 股公司股票过户到“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公司以总股本 539,101,540 剔除回购专户持有 6,698,748 股后的总股本532,402,7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00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 159,720,837.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539,101,540 剔除回购专户持有6,698,748 股后的总股本532,402,7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3.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2.700000 元;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10 月19 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年 10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6 年10 月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10 月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1 | 01*****418 | 高兴江 |
| 2 | 01*****873 | 周桂荣 |
| 3 | 01*****112 | 邱建荣 |
| 4 | 01*****716 | 顾建强 |
| 5 | 00*****048 | 杨辉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10 月10 日至登记日:2026 年10 月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59,720,837.60/539,101,540×10=2.962722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62722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州市霅水桥路618 号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雷丽娜
咨询电话:0572-2352506
传真电话:0572-2768603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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