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 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且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9)。
公司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要,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开立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 序号 | 开户机构 | 账户名称 | 账号 |
| 1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 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30500105795 |
公司本次开立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如公司确定不再继续使用该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公司应及时将该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划转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注销该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特此公告。
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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