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6-057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五星”) | 2,000.00万元 | 115,413.77万元 | 是 | 否 |
| 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特纸(江西)”) | 20,000.00万元 | 291,929.42万元 | 是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0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871,690.82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238.82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10 月 12 日,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特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签署《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国内贸易融资担保保证合同》,为浙江五星与邮储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2,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五洲特纸(江西)与浦发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20,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及2026年度累计担保额度未超过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6 年 5 月 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51,000.00 万元(不包括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已执行,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履约担保、融资租赁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和 2026 年 5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 被担保人名称 | 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五洲特纸持有其100%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赵磊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800751185376W | ||
| 成立时间 | 2003年6月13日 | ||
| 注册地 |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经济开发区东港四路1号 | ||
| 注册资本 | 6,1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和纸板容器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纸制品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修理;纸浆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66,740.84 | 225,195.69 | |
| 负债总额 | 201,556.14 | 157,941.04 | |
| 资产净额 | 65,184.70 | 67,254.65 | |
| 营业收入 | 56,169.47 | 143,521.12 | |
| 净利润 | -2,069.94 | 80.25 | |
(二)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 被担保人名称 | 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五洲特纸持有其100%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赵磊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429099477051U | ||
| 成立时间 | 2014年5月15日 | ||
| 注册地 |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银砂湾工业园 | ||
| 注册资本 | 188,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制造,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浆制造,纸浆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676,501.44 | 580,038.35 | |
| 负债总额 | 421,888.07 | 349,458.30 | |
| 资产净额 | 254,613.37 | 230,580.05 | |
| 营业收入 | 208,488.87 | 446,108.38 | |
| 净利润 | 10,089.32 | 16,396.83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五洲特纸与邮储银行签署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国内贸易融资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被担保人:浙江五星;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保证)的最高债权额:2,000.00万元;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五洲特纸与浦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被担保人:五洲特纸(江西);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保证)的最高债权额:20,000.00万元;
4、保证期间:
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浙江五星和五洲特纸(江西)提供担保是为保障其正常生产运营,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截至 2026 年 6月30 日,浙江五星的资产负债率虽然超过 70%,但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71,690.8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38.82%,对外担保余额为632,081.3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3.1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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