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航新科技”)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6 年5 月20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以下简称“《2026 年度授信担保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0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同时,公司预计2026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时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2,000 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7,000 万元。该担保额度为2026 年度新增担保,上述授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于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测的公告》(2026-129)。
二、 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公司在不改变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预计的前提下,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中,将天弘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航空”)未使用的担保额度3,000 万元调剂给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航新航宇机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航新”)。具体调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担保人名称 | 被担保人名称 | 担保人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 |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调剂前担保额度 | 调剂情况 | 调剂后预计担保额度 | 调剂后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是关联担保 |
| 航新科技 | 上海航新 | 100.00% | 46.41% | 5,000.00 | +3,000.00 | 8,000.00 | 10.79% | 否 |
| 天弘航空 | 90.00% | 64.82% | 25,000.00 | -3,000.00 | 22,000.00 | 29.66% | 否 |
注:上海航新、天弘航空的资产负债率均不高于 70%,符合调剂条件。未参与调剂主体的担保额度不变。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属于经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 本次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航新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申请了 1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限为12 个月。
近日,上海航新与上海农商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500 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公司与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上海担保中心”)为上海航新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分别与上海农商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时,公司就上海担保中心基于为上海航新担保所承担的保证责任而向上海担保中心提供相应的信用反担保,并签订了《不可撤销信用反担保函》。
上述授信担保事项均在公司 2026 年度授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四、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 名称 | 上海航新航宇机械技术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金闻路168号 |
| 成立日期 | 2003-03-19 |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高学通 |
| 经营范围 | 研发、加工、生产液压、气动等机械机电产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提供维修技术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2.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上海航新100%股份。
3. 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度(经审计) | 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36,044,290.10 | 66,021,580.77 |
| 合并净利润 | 15,581,049.96 | 8,899,610.24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581,049.96 | 8,899,610.24 |
| 项目 | 2025.12.31(经审计) | 2026.6.30(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96,201,507.13 | 217,903,057.56 |
| 负债总额 | 88,320,923.60 | 101,122,863.79 |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6,000,000.00 | 20,800,000.00 |
| 流动负债总额 | 88,320,923.60 | 101,122,863.79 |
| 净资产 | 107,880,583.53 | 116,780,193.77 |
五、 担保/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1. 公司为上海航新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农商银行。
(2)保证人:航新科技。
(3)债务人:上海航新。
(4)债务本金: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7)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 公司为上海担保中心提供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受上海航新委托,上海担保中心为上海航新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公司就上海航新的所有义务和责任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向上海担保中心提供信用反担保,并出具了无条件的不可撤销信用反担保函,承担连带责任反担保的保证责任。
(1)债权人:上海农商银行。
(2)债务人:上海航新。
(3)担保人:上海担保中心。
(4)反担保人:航新科技。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信用反担保。
(6)反担保保证范围:《委托担保承诺书》中约定的债务人应向上海担保中心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上海担保中心因履行保证责任支付的全部款项、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为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等费用。我方承诺如债务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委托担保承诺书》中约定的对上海担保中心负有的义务和责任,我方保证无条件立即向上海担保中心支付债务人应付款项。
(7)反担保保证期间:自上海担保中心代偿之日起叁年。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经审议批准有效的 2026 年度新增担保额度为 42,000 万元(不含《2026 年度授信担保议案》以外单独提交公司有权机构审批通过且尚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余额),本次提供担保后,剩余未使用担保额度为30,3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6,856.5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49%。前述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亦无违规担保。
另有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航新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航新”)履行其与Airbus S.A.S 的业务合同提供履约保证,香港航新为下属控股子公司MMRO 履行其与 Airbus S.A.S 的业务合同提供履约保证。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香港航新及 MMRO 与 Airbus S.A.S业务合同下应收金额约为人民币140.95 万元。
境外控股子公司 Magnetic Leasing Limited 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MLA DAC(借款人)在与 volofin Capital Management Ltd.(贷款安排人)、volofin Holdings Designated Activity Company(代理人、担保代理人,与贷款安排人合称为“volofin”)及 Delaware Life InsuranceCompany(特拉华人寿保险公司,原始贷款人)开展融资项目中的不当行为可能带来损失提供赔偿和补偿保证承诺。该承诺构成ML 对外担保事项,无确定的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融资项目涉及的标的资产已出售,相关借款及利息已结清,股权质押解除手续尚在办理中。
天弘航空向交银津二十六(天津)飞机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租赁”)购买一架空客A330 飞机,交易价格不超过7,000万元,全资子公司上海航新航宇机械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天弘航空就其购买合同项下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交易天弘航空已向交银租赁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
七、 备查文件
1.上海农商银行《保证合同》;
2.上海担保中心《不可撤销信用反担保函》。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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