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3
证券简称:光环新网
公告编号:2026-036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1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2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2 日的 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 9号东环广场 A座三层光环新网多功能厅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宇航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24 人,代表股份404,625,0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0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63,283,6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0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17 人,代表股份 41,341,4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9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17 人,代表股份 41,341,4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17 人,代表股份 41,341,4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98%。
(3)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
| 1.00 |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授信额 | 总表决情况 | 402,093,756 | 99.3744% | 2,214,008 | 0.5472% | 317,300 | 0.0784%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38,810,099 | 93.8771% | 2,214,008 | 5.3554% | 317,300 | 0.7675% | 0 | |||
| 度的议案》 | ||||||||||
| 2.00 | 《关于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400,962,556 | 99.0948% | 3,318,708 | 0.8202% | 343,800 | 0.0850%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37,678,899 | 91.1408% | 3,318,708 | 8.0276% | 343,800 | 0.8316% | 0 | |||
1、提案1.00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提案2.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谭四军、王秀淼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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