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具体合作项目的合同签署、项目实施进度和执行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协议内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销售承诺或其他承诺事项。后续具体的合作事宜,双方还需另行商定,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具体合作事宜以双方另行签署并生效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2.本协议的签订还涉及公司开展 AI 服务器整机智造业务及公司第二总部搬迁,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将视双方后续开展合作的具体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6 年3月30 日,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山经开国控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高端液冷设备项目、供应链项目开展深化协同合作。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近日,公司与萧山经开国控集团在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基础上签署了新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双方战略合作内容进行升级与扩容,新增第二总部项目、AI服务器整机智造基地项目,并扩大供应链项目合作规模。
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业务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江峰 |
| 注册资本 | 1,000,000万元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心北路99号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房屋拆迁服务;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创业空间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关联关系 |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除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外,公司与萧山经开国控集团未发生其他类似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萧山经开国控集团为萧山经开区国有资本控股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资金实力雄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合作保障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第二总部项目
乙方计划 2026 年 10 月底前正式落地迁入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萧经开"),持续为区域导入高端科创人才、产业创新资源,形成总部经济贡献。
2.AI服务器整机智造基地项目
乙方下属公司拟将 AI 服务器整机智造基地项目落地萧经开,该智造工厂涵盖自动化组装,硬件维修、性能检测、系统底层调优、机房集群组网、智能仓储六大核心功能,全面对标行业最高智能制造标准,预计2027 年完成项目投产。
3.供应链项目
本项目为甲乙双方联合开展的供应链项目,由乙方及其下属各业务公司与甲方下属杭州明怡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怡物产")深度协同、资源整合,共同优化供应链体系,提升运营效率与市场竞争力,首期合作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五
年。
明怡物产收取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以单笔业务销售合同含税总金额为基准,并按业务规模及业务周期来最终确定。
明怡物产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经履行尽调、决策等程序后,与乙方及其下属各业务公司开展同时段不超过人民币30 亿元(同比前次框架协议约定增加10亿元)、单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 亿元(同比前次框架协议约定增加了120 亿元)的供应链业务合作。
同时,为支持乙方业务发展,明怡物产在符合条件及相关内部审批程序的前提下,另行给予乙方及其指定合作方同时段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单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 亿元的信用证业务专项额度。前述信用证业务专项额度独立核算,不纳入上述 30 亿元同时段合作额度的统计范围。信用证业务项下的具体权利义务、费率标准及操作流程,由双方另行签署专项协议予以约定。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与萧山经开国控集团签署升级后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在双方前期合作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与扩容。第二总部项目的落地将有助于公司整合资源、提升管理效率,更好地服务于长三角区域客户与产业生态。
2. AI服务器整机智造基地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算力产业链布局,提升公司在AI服务器领域的配套智造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3.供应链项目合作规模的扩大及信用证专项额度的增设,将为公司供应链体系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持,有助于降低采购成本、增强采购锁货能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4.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协议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框架协议不确定性风险: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属于意向性约定,具体合作项目的合同签署、项目实施进度和执行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第二总部搬迁、AI 服务器整机智造基地建设及供应链业务合作的具体落地时间、规模及效益均存在不确定性。
2.智造基地业务拓展风险:AI 服务器整机智造业务系公司现有算力产业链业务领域,公司在该领域的技术积累、团队建设、市场拓展等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短期内可能难以达成盈利目标,后续发展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3.供应链合作风险:供应链业务合作规模较大,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供需、信用环境等因素影响,存在业务规模不及预期、账期延长、坏账损失等风险。
4.长周期履约风险:本次合作期限较长,履约期间易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地方政府规划调整、不可抗力、双方经营变动等影响,存在合作中断、协议调整、无法完整履约的风险。
5.公司将持续关注业务后续运营进展,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事项
1.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
| 序号 | 披露日期 | 协议名称 | 协议内容 | 进展情况 |
| 1 | 2026年3月31日 |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 1.高端液冷项目:杭州行云智冷已有小额订单落地履约。2.供应链项目正常推进中。 |
| 2 | 2026年5月26日 | 控股子公司行云存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甚湖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设备销售框架协议》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3) | 正常推进中。 |
| 3 | 2026年7月21日 |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某国资供应商签署《算力服务合同》及《算力服务框架合作协议》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签订采购算力服务重大合同及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3) | 公司与SA供应商签署的首批2.9957亿元采购合同已经交付完毕。此外,公司与SA供应商签署3份《算力服务合同》,购买GPU算力服务,合计43套,服务期限均为5年,三份合同含税总金额合计45,313.9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签订采购算力服务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124) |
| 4 | 2026年9月30日 | 新加坡孙公司与VG客户签署《国际贸易销售框架协议》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境外孙公司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8) | 两份销售订单合计约57,269.68万元,已完成交付及验收。 |
3.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近三个月,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不存在变动情况。
4.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的情况(不含高管锁定股)。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三个月内股份减持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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