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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科股份: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杨程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程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33687929

传真:0755-33687943

电子邮箱:hkc@szhk.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号惠科工业园厂房1栋一层至三层、五至七层,6栋七层

特此公告。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3日

附件:

杨程,女,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6月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董事会秘书资格证。2016年10月至2018年5月,任湖南肃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18年6月至2025年3月,任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经理。2025年3月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程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4.4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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