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6 年10 月12 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10 月10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录云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七人,实参加董事七人,达到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超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职务。由于董超先生提出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董超先生的辞职将自股东会补选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拟补选申梅芹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申梅芹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64)。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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