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编制了本公司于 2023 年11月 13日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 2026 年6 月30 日的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5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3.63 元,共计募集资金 831,265,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1,375,9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79,889,1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1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支付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2,500,000.00 元和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7,432,602.06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49,956,497.9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00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6 年6月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注] | 2026年6月30日余额 | 备注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骆驼支行 | 371483517896 | 18,000.00 | 已销户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骆驼支行 | 39255001040288888 | 20,000.00 | 已销户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 388010100101535366 | 12,000.00 | 已销户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 | 574907612410608 | 21,988.91 | 已销户 |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 | 77680188000094904 | 6,000.00 | 已销户 | |
| 合计 | 77,988.91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2,993.26 万元,系公司支付承销费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减速机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 年 12 月31 日。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 2026 年6月30 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差异 | 差异说明 |
| 1 | 年产3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减速机构项目 | 20,000.00 | 19,526.76 | -473.24 | 项目已实施完毕 |
| 2 | 年产40万套新能源汽车三合一变速器技术改造项目 | 18,000.00 | 16,539.42 | -1,460.58 | 项目已实施完毕 |
| 3 | 年产7.2万套工业机器人新结构减速器技术改造项目 | 12,000.00 | 12,110.84 | 110.84 | 募集资金利息投入募投项目;项目已实施完毕 |
| 4 | 夏厦精密研发中心项目 | 6,000.00 | 4,956.97 | -1,043.03 | 项目已实施完毕 |
| 5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18,995.65 | 19,230.16 | 234.51 | 募集资金利息投入募投项目;项目已实施完毕 |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1.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2.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8,151.9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以上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0004 号)。公司已完成了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资金的全部置换,总额为 18,151.95 万元。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夏厦精密研发中心项目”产出为科研成果,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是对本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间接影响。本公司重视研发创新,致力于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还将催化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 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年产3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减速机构项目和年产40万套新能源汽车三合一变速器技术改造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尚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受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齿轮市场竞争加剧、产品平均销售单价较可研测算基准出现阶段性下降,导致项目暂未达到预计效益。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12 月12 日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 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每笔理财产品到期后均及时收回资金。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 年12 月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同意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575.8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6 年 1 月 5 日-6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3 日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74,995.65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2,364.15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23年:20,196.182024年:35,599.732025年:16,568.24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 1 | 年产3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减速机构项目 | 年产3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减速机构项目 | 20,000.00 | 20,000.00 | 19,526.76 | 20,000.00 | 20,000.00 | 19,526.76 | -473.24 | 2025年12月31日 |
| 2 | 年产40万套新能源汽车三合一变速器技术改造项目 | 年产40万套新能源汽车三合一变速器技术改造项目 | 18,000.00 | 18,000.00 | 16,539.42 | 18,000.00 | 18,000.00 | 16,539.42 | -1,460.58 | 2025年8月31日 |
| 3 | 年产7.2万套工业机器人新结构减速器技术改造项目 | 年产7.2万套工业机器人新结构减速器技术改造项目 | 12,000.00 | 12,000.00 | 12,110.84 | 12,000.00 | 12,000.00 | 12,110.84 | 110.84 | 2025年8月31日 |
| 4 | 夏厦精密研发中心项目 | 夏厦精密研发中心项目 | 6,000.00 | 6,000.00 | 4,956.97 | 6,000.00 | 6,000.00 | 4,956.97 | -1,043.03 | 2025年8月31日 |
| 5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19,000.00 | 18,995.65 | 19,230.16 | 19,000.00 | 18,995.65 | 19,230.16 | 234.51 | 2025年8月31日 |
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1-6月 | ||||
| 1 | 年产3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减速机构项目 | 45.23% | 1,937.12[注1] | 不适用 | -144.45 | -1,185.32 | -1,329.77 | 否[注2] |
| 2 | 年产40万套新能源汽车三合一变速器技术改造项目 | 45.20% | 1,010.24[注1] | 不适用 | -2.13 | -1,320.88 | -1,323.01 | 否[注2] |
| 3 | 年产7.2万套工业机器人新结构减速器技术改造项目 | 37.98% | 906.21[注1] | 不适用 | 364.56 | 480.78 | 845.34 | 是 |
| 4 | 夏厦精密研发中心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5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 1]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效益测算项目投产后第一年的净利润 [注 2] 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减速机构项目和年产 40 万套新能源汽车三合一变速器技术改造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尚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受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齿轮市场竞争加剧、产品平均销售单价较可研测算基准出现阶段性下降,导致项目暂未达到预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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