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光源四路贝特瑞新能源科技大厦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贺雪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63,108,6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596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4,0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9%。通过现场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62,104,5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5079%。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合计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012,6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7%。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sub>9</sub>人,出席 <sub>9</sub>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 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63,032,707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1%;反对股数 75,92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63,032,707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1%;反对股数 75,92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936,732 | 92.5028% | 75,921 | 7.4972% | 0 | 0% |
| 2 | 《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36,732 | 92.5028% | 75,921 | 7.4972%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丽娟、祝晨星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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