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吴明、上海堰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两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上海量羲技术有限公司 56.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6 年9月30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并购重组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6〕48 号)(以下简称“《重组委意见落实函》”)。
相较公司于2026 年 9月30 日披露的《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本次主要修订情况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释义均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 重组报告书主要章节 | 修订说明 |
|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二、本次交易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科创板上市规则》第11.2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之“(一)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 | 补充披露了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属于同一行业的相关具体情况。 |
|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二、本次交易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科创板上市规则》第11.2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之“(二)标的公司符合科创板定位,与上市公司具有协同效应” | 补充披露了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的相关具体情形。 |
|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 | 补充披露了上市公司后续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
特此公告。
2026 年 10 月 13 日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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