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7号),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504,32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15.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4,741,068.09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200,597.17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2,540,470.92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 2025 年 3 月5 日出具容诚验字〔2025〕361Z000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三方、四方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管理。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截至公告日账户状态 |
| 1 |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西苑路支行 | 53760180800678656 | 补充流动资金 | 已注销 |
| 2 | 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西苑路支行 | 53760180808765762 | 新型高功率MPCVD法大单晶金刚石项目(二期) | 本次注销 |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高功率MPCVD法大单晶金刚石项目(二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项目予以结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为规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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