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 万元(含 3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23,0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截至 2026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3,0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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