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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鸿: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 年1 月15 日披露《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及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对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增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5月 6 日披露《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暨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对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对前次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进行了统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25 年7 月26 日披露《关于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及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对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对前次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进行了统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7 月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25 年11 月4日披露《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对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前次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进行了统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11 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26 年6月10 日披露《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对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前次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进行了统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6月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26 年8月28 日披露《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77),对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前次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进行了统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8月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针对前述累计诉讼、仲裁案件中的重大进展情况进行了统计,详见附件一《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统计表》。

二、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各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此外,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13 日

附件一: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统计表

序号收到应诉通知书/传票日期原告被告受理法院/仲裁机构案由列明的诉讼金额(万元)案件进展
12025年8月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衡阳澳特燃气有限公司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供用气合同纠纷694.492025年8月法院受理案件,于2025年11月、2026年9月两次公开开庭进行审理,2026年10月收到一审判决,判决原告与被告于2016年7月1日签订的合同自2026年5月31日解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气价差款499.59万元。
22026年1月衡阳市荣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48.902026年1月收到诉讼材料,定于2026年2月开庭。2026年6月开庭,2026年8月收到判决,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就第三人欠付原告工程款207.83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32026年1月衡阳市荣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49.252026年1月收到诉讼材料,定于2026年2月开庭。2026年8月收到开庭传票,定于2026年9月开庭。2026年9月收到判决书,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就第三人欠付原告工程款211.5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公司上诉。
小计1,192.64
其他涉案金额小于200万元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共计7项181.40仲裁已裁决案件系1项,涉及金额51.38万元,裁决驳回全部仲裁请求;收到一审判决结果的案件系1项,涉及金额1.20万元,判决金额0.83万元;一审待开庭案件系2项,涉及金额65.29万元;一审待判决案件系1项,涉及金额22.57万元;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中的案件系1项,涉及金额25.96万元;撤回上诉的案件系1件,涉及金额15万元。
小计181.40
合计1,37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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