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权人变更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权人变更事项概述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 8 月与鸿图骏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图骏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向鸿图骏业租赁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 1号院 2号楼佳龙大厦办公室,租赁期 36 个月,自 2022 年10 月15 日至2025 年10 月14 日。截至目前,公司需向鸿图骏业支付房屋租金475.63 万元及相关费用。
2026 年10 月12 日,公司收到鸿图骏业出具的《债权转让通知书》,鸿图骏业将对公司享有的租金债权 475.63 万元及滞纳金、违约金等相关费用转让给四川顺顺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顺浓科技公司”)。公司该笔租金费用的债权人变更为顺顺浓科技公司。
二、本次债权人变更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四川顺顺浓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四川顺顺浓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谢启松。
4、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南街50 号附123 号1层。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酒店管理;国内贸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五金产品批发;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主要股东情况:自然人谢启松持有顺顺浓科技公司 90%的股权,自然人黄阳琴持有顺顺浓科技公司10%的股权。自然人谢启松为顺顺浓科技公司控股股东。
7、顺顺浓科技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此次债权人变更,公司不支付额外的任何费用,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指标及利润不构成影响,公司将按规定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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