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博智能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为天博智能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博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天博智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博智能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43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2.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7,95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8,174.84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9 月 1 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313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博智能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天博智能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
| 1 | 智能热管理部件及系统制造建设项目 | 105,013.57 | 105,013.57 | 91,269.51 |
| 2 | 汽车热管理系统及核心元器件生产基地 扩产技术改造项目 | 70,933.14 | 70,933.14 | 57,189.08 |
| 3 | 天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2,086.13 | 22,086.13 | 22,086.13 |
| 4 | 信息化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7,630.12 | 7,630.12 | 7,630.12 |
| 合计 | 205,662.97 | 205,662.97 | 178,174.84 |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截至 2026 年 9 月 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21,390.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本次拟置换金额 |
| 1 | 智能热管理部件及系统制造建设项目 | 91,269.51 | 11,793.15 | 11,793.15 |
| 2 | 汽车热管理系统及核心元器件生产基地 扩产技术改造项目 | 57,189.08 | 6,815.58 | 6,815.58 |
| 3 | 天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2,086.13 | 2,457.06 | 2,457.06 |
| 4 | 信息化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7,630.12 | 325.11 | 325.11 |
| 合计 | 178,174.84 | 21,390.90 | 21,390.90 | |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 9,775.16万元,截至 2026年9月 1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391.89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391.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发行费用 |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不含税) | 拟置换金额 |
| 保荐及承销费用 | 7,236.08 | 290.00 | 290.00 |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1,120.00 | 42.45 | 42.45 |
| 律师费用 | 754.72 | 28.30 | 28.30 |
| 信息披露费用 | 588.68 | — | — |
| 发行上市相关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 | 75.69 | 31.14 | 31.14 |
| 合计 | 9,775.16 | 391.89 | 391.89 |
注: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差异。
(三)募集资金置换总额
综上,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人民币21,782.79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21,782.79万元进行置换。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天博智能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17932 号)。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10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 年 10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1,782.79万元。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进行了鉴证,出具了《关于天博智能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17932号),认为:天博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6 年 4 月修订)》(上证发〔2026〕4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博智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天博智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博智能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鄢让
鄢让
郝勇超
郝勇超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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