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10 月12 日召开了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由 7 名非独立董事和 4 名独立董事组成第六届董事会。为保障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团队工作的延续性,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负责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11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
(一)非独立董事:赵瑞海先生、赵瑞杰先生、谢文斌先生、孙海凤女士、户娜娜女士、杨敏女士、黄薇女士。其中,赵瑞海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独立董事:何法涧先生、吴桐女士、李乐琴先生、刘磊先生。其中,李乐琴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人员任期自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且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各委员会成员组成和召集人详见下表:
| 委员会名称 | 成员组成 | 委员会召集人 |
| 审计委员会 | 李乐琴、何法涧、杨敏 | 李乐琴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吴桐、刘磊、孙海凤 | 吴桐 |
| 提名委员会 | 何法涧、赵瑞海、刘磊 | 何法涧 |
| 战略委员会 | 赵瑞海、吴桐、孙海凤 | 赵瑞海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李乐琴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负责人情况
1、聘任赵瑞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聘任赵瑞杰先生、谢文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聘任孙海凤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4、董事会指定董事长赵瑞海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5、聘任刘琼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6、聘任邓玟琦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且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赵瑞海先生代行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4482500
传真:010-84482500
电子邮箱:ir@qumei.com.cn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217 号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负责人简历
1、赵瑞海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1993年起就职于本公司。1998 年至 2008 年,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8 年至2011 年 10 月,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8 年1 月至2015 年12 月,任北京曲美沙发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1 年10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北京曲美兴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曲美馨家商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古诺凡希家具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北京朝阳分公司负责人,曲美技术研发中心负责人;2017 年至 2024 年 10 月,任中欧控股公司总经理;2017 年7月至今,任智美创舍家居(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 9 月至今,任 Ekornes AS 董事长;2020 年 4 月至 2024 年 7 月,任北京云长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 年11 月至今,任北京曲美悦居商贸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曲美馨家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 年4月至今,任北京美懿家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 年12 月至2026 年3月,任张家港曲美家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 年4月至今,任徐州依妥家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 年 2 月至今,任杭州曲美家居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3 年 4 月至今,任苏州市张家港市美泽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4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定制分公司负责人;2024 年 4月至今,任河南曲美家居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24 年4 月至2026 年8月,任杭州曲美莱泊商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4 年11 月至2026 年1月,任广州曲美馨家商业有限公司经理、董事;2024 年12 月至今,任北京曲美整家装饰有限公司经理、董事;2026 年 4 月至今,任北京福瑞安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2026 年7 月至今,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
主要社会兼职:兼任中国家具协会副理事长、北京家具协会执行会长、深圳市家具行业协会副会长、北京市顺义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历任全国工商联第十二届执行委员、第十三届北京市工商联副主席、北京市朝阳区工商联副会长、第十二届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赵瑞海先生持有公司128,516,972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8.7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瑞宾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瑞杰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赵瑞杰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 年至 2001 年 5 月,任本公司董事、供应部经理、市场部经理;2006 年12月至 2024 年4 月,任北京新瑞奥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2010 年至2011 年10 月,任本公司采购部经理;2011 年10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历任北京曲美瑞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河南曲美家居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2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古诺凡希家具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5月至今,任大连嘉德新科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25 年10 月至今,任北京维鲸智服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赵瑞杰先生持有公司34,244,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9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瑞海先生和赵瑞宾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谢文斌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3 年4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1999 年至2003 年,任机加工车间主任;2003 年至 2005 年,任技术质量部经理;2005 年至 2008 年,任北京曲美新业家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 年至今,任顺义工厂厂长;2011 年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3 年11 月至2024 年1月,任公司定制分公司负责人;2017 年1月至2024 年1月,任河南曲美家居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10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谢文斌先生持有公司465,6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07%,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孙海凤女士,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中级审计师。2002 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2012 年至2016 年,任北京曲美馨家商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 年1月至10 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17 年7月至今,任智美创舍家居(上海)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7 年10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9 年 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 年10 月至 2024 年4月,任河南曲美家居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24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 月,任北京曲美整家装饰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5年4月至今,任杭州曲美家居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6 年5月至今,任EkornesAS董事。
孙海凤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刘琼女士,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6年6月至 2007 年8月,任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经理助理;2007 年8月至2013 年 8月,历任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投资发展部经理、董事长助理;2013 年8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刘琼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邓玟琦女士,199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2 年2月至2024 年 7月,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2024 年10 月至今,任职于公司内审部。
邓玟琦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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