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土地收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子公司随州波导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随州波导”)与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对随州波导位于随州市编钟大道 78 号部分土地实施收储,收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05,205.69 平方米(157.81 亩),收储总价款为人民币 5,407.3952 万元。具体详见 2026 年 10 月 1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随州波导电子有限公司所属部分土地收储事项变更的公告》。
二、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的进展
2026 年 10 月 10 日,随州波导与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合同开始生效,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签署方名称:
甲方: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乙方:随州波导电子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情况:
位于随州市吴家老湾社区编钟大道 78 号,其四至位置详见鄂(2016)随州市不动产权第 0007702 号之部分区域面积为 105,205.69 平方米(157.81 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构筑物、附属物。
(三)支付方式及收储总价款:
支付方式为货币支付,上述标的资产收储总价款为人民币 5,407.3952 万元。
(四)收储价款支付期限:
土地收储总价款 5,407.3952 万元在合同生效后,甲方将分三期支付给乙方:
1、在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后,待相关证件注销后10日内,甲方支付40%金额为2,162.9581万元;
2、乙方围档、拆除房屋正式移交后 10 日内甲方支付 40%金额为 2,162.9581 万元;
3、土地拍卖并移交给建设方 15 日内,甲方支付剩余 20%金额为 1,081.4790 万元。
(五)移交事项: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将该宗土地及地上附属物的权属资料全部交给甲方,并在收到第一期 40%价款之日起 20 日内将该宗地权属范围内土地无争议移交甲方。
(六)合同生效: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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