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75,405万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以下简称“农行衢江支行”)于 2026年 10 月9 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衢州华统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牧业”)在 2026 年10 月09 日至2029 年10 月08日期间与农行衢江支行形成的债权及《最高额保证合同》签署前已形成的尚未受偿的债权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2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二)担保审议情况
2025 年 12 月 5 日和 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26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14.00亿元人民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5.10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8.90 亿元人民币。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融资需求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间调配使用担保额度,无需另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2 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6 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8)。
本次公司为衢州牧业提供担保事项,在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预计授信额度内。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对衢州牧业实际担保余额为6,6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衢州牧业实际担保余额为 26,600万元。
二、担保事项基本情况表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截至目前(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 公司 | 衢州牧业 | 100% | 资产负债率低于70% | 6,600 | 26,600 | 20,000 | 5.95% | 否 |
三、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衢州华统牧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3MA29UFYP4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应志华
成立时间:2018 年5 月7日
经营期限:2018 年5 月7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57,340 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后溪镇张村村 20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牲畜饲养;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牲畜销售;货物进出口;提供生猪养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华垅村下厅 118 号、衢州市衢江区横路办事处东方村范家168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关系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852,303,407.51 | 839,750,726.09 |
| 负债总额 | 441,368,446.83 | 460,536,918.07 |
| 净资产 | 410,934,960.68 | 379,213,808.02 |
| 项目 | 2025年度(经审计) | 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333,047,213.65 | 167,698,387.27 |
| 利润总额 | -5,907,428.50 | -31,721,152.66 |
| 净利润 | -5,907,428.50 | -31,721,152.66 |
备注:全资子公司衢州牧业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低于70%。衢州牧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4、衢州牧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因此公司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农行衢江支行于 2026 年10 月9 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衢州牧业在 2026 年 10 月 09 日至 2029 年 10 月 08 日期间与农行衢江支行形成的债权及《最高额保证合同》签署前已形成的尚未受偿的债权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 20,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意见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 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8)。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有效审批对外担保金额为506,275万元(其中资产池业务互保金额150,000万元),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75,405万元(其中资产池业务互保金额150,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97.84%,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61%,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4,775万元。除此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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