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冯泽辉先生、唐都远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冯泽辉先生、唐都远先生自 2020年 10月 12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相关规定,冯泽辉先生、唐都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冯泽辉先生辞去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唐都远先生辞去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离任后,冯泽辉先生和唐都远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冯泽辉先生和唐都远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冯泽辉先生和唐都远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泽辉先生和唐都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在任职期间,冯泽辉先生和唐都远先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冯泽辉先生和唐都远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和为公司发展所作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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