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邱鹏先生、黄剑锋先生、深圳群智方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的主体为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鹏先生、关巍先生、黄剑锋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深圳群智方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群智方立”),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股份减少(询价转让)。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 65.77%下降至 64.44%,权益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鹏先生、黄剑锋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群智方立(以下合称“出让方”)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的询价转让方式,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 个月内不得转让;
4、出让方询价转让股份的总数为 2,249,4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3%;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78.71 元/股,交易金额 177,058,066.29 元;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已实施完毕。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出让方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组织实施公司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计划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数量为 2,249,4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3%。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6-048)、《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及中信证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6 年9月23 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1 | 邱鹏 | 52,728,640 | 31.29% |
| 2 | 黄剑锋 | 16,083,250 | 9.54% |
| 3 | 群智方立 | 4,231,513 | 2.51%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出让方实际转让股份的总数为 2,249,4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3%;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78.7元/股,交易金额177,058,066.29 元。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鹏先生、黄剑锋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群智方立。
(二)出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邱鹏先生、关巍先生、黄剑锋先生,群智方立系邱鹏先生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为邱鹏先生、黄剑锋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群智方立,关巍先生未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股数上限为 2,249,499 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转让前持股数量(股) | 转让前持股比例 | 拟转让股份数量(股) | 实际转让股份数量(股) | 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转让后持股数量(股) | 转让后持股比例 | 转让股份来源 |
| 邱鹏 | 52,728,640 | 31.29% | 899,908 | 899,908 | 0.53% | 51,828,732 | 30.76% | 首发前股份 |
| 黄剑锋 | 16,083,250 | 9.54% | 829,591 | 829,591 | 0.49% | 15,253,659 | 9.05% | 首发前股份 |
| 群智方立 | 4,231,513 | 2.51% | 520,000 | 520,000 | 0.31% | 3,711,513 | 2.20% | 首发前股份 |
(四)出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股东因存在不得转让情形或其他原因未能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邱鹏先生、关巍先生、黄剑锋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群智方立
本次权益变动前,邱鹏先生、关巍先生、黄剑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群智方立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0,838,1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5.77%。本次权益变动后邱鹏先生、关巍先生、黄剑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群智方立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8,588,6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4.44%,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邱鹏、关巍、黄剑锋、群智方立 | ||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6年9月30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2026年9月30日,邱鹏先生、黄剑锋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群智方立通过询价转让合计转让公司股份2,249,4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本次询价转让后,出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5.77%下降至64.44%,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 ||
| 股票简称 | 智立方 | 股票代码 301312 | |
| 变动方向 | 上升□ 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东名称 | 变动股数(股) | 变动比例 | ||||
| 邱鹏 | 899,908 | 减少0.53% | ||||
| 黄剑锋 | 829,591 | 减少0.49% | ||||
| 群智方立 | 520,000 | 减少0.31% | ||||
| 合计 | 2,249,499 | 减少1.33%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询价转让)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邱鹏 | 合计持有股份 | 52,728,640 | 31.29% | 51,828,732 | 30.76%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329,285 | 6.72% | 10,429,377 | 6.1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1,399,355 | 24.57% | 41,399,355 | 24.57% | ||
| 关巍 | 合计持有股份 | 37,794,726 | 22.43% | 37,794,726 | 22.43%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151,690 | 4.84% | 8,151,690 | 4.84%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9,643,036 | 17.59% | 29,643,036 | 17.59% | ||
| 黄剑锋 | 合计持有股份 | 16,083,250 | 9.54% | 15,253,659 | 9.05%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379,103 | 2.01% | 2,549,512 | 1.51%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704,147 | 7.54% | 12,704,147 | 7.54% | ||
| 群智方立 | 合计持有股份 | 4,231,513 | 2.51% | 3,711,513 | 2.20%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231,513 | 2.51% | 3,711,513 | 2.2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 合计持有股份 | 110,838,129 | 65.77% | 108,588,630 | 64.44%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091,591 | 16.08% | 24,842,092 | 14.74%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3,746,538 | 49.70% | 83,746,538 | 49.70% | ||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转让股份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6-048)、《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及中信证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最终确定为16 名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未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如下:
| 序号 | 受让方名称 | 机构类型 | 受让股数(股) | 金额(元) | 受让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锁定期(月) |
| 1 | 深圳市君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584,499 | 46,005,916.29 | 0.35% | 6 |
| 2 |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保险公司 | 558,000 | 43,920,180.00 | 0.33% | 6 |
| 3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公司 | 290,000 | 22,825,900.00 | 0.17% | 6 |
| 4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公司 | 229,000 | 18,024,590.00 | 0.14% | 6 |
| 5 | UBS AG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105,000 | 8,264,550.00 | 0.06% | 6 |
| 6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80,000 | 6,296,800.00 | 0.05% | 6 |
| 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67,000 | 5,273,570.00 | 0.04% | 6 |
| 8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64,000 | 5,037,440.00 | 0.04% | 6 |
| 9 |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52,000 | 4,092,920.00 | 0.03% | 6 |
| 10 |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40,000 | 3,148,400.00 | 0.02% | 6 |
| 11 | 北京骏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30,000 | 2,361,300.00 | 0.02% | 6 |
| 12 | 北京平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30,000 | 2,361,300.00 | 0.02% | 6 |
| 13 | 宁波平方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30,000 | 2,361,300.00 | 0.02% | 6 |
| 14 | 晋江润熙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30,000 | 2,361,300.00 | 0.02% | 6 |
| 15 | 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30,000 | 2,361,300.00 | 0.02% | 6 |
| 16 |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30,000 | 2,361,300.00 | 0.02% | 6 |
| 合计 | 2,249,499 | 177,058,066.29 | 1.33% | - |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中信证券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中信证券向投资者发送《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询价转让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6 年9月23日,含当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以下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报价表》已送达共计485 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81 家、证券公司54 家、保险机构19 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5 家、私募基金管理人279 家、信托公司3家、期货公司2 家、银行理财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6年 9月 24 日7:15:00 至9:15:59,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 15 份,均为有效报价,经转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追加认购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15:46:40 结束。追加认购期间,组织券商收到《追加认购报价表》合计2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根据机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询价转让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78.7元/股,转让股份数量 2,249,499 股,交易金额 177,058,066.29 元。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中信证券向本次获配的16 家投资者发出了《缴款通知书》。各配售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中信证券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中信证券按照规定向出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划转扣除相关财务顾问费、印花税、过户费和经手费后的股份转让资金净额。
(三)本次询价结果
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 16 家投资者获配。本次询价最终确认转让的价格为 78.71 元/股,转让股份数量 2,249,499 股,交易金额177,058,066.29 元。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详见“三、受让方情况/(一)受让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受让方未认购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五、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鹏先生、关巍先生、黄剑锋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群智方立,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为邱鹏先生、黄剑锋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群智方立,关巍先生未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2、出让方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中的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的询价转让方式,不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转让股份计划的承诺与履行情况、意向、计划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6-048)、《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5、出让方将继续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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