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09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09 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09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上源路 1 号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召集人: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庄明允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3 人,代表股份 129,174,3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4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28,89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9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6 人,代表股份 284,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9 人,代表股份 16,798,6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6,514,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4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6 人,代表股份 284,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90,890,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 500,000 股,因此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90,390,000 股。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
| 1.00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29,156,540 | 99.9862% | 15,500 | 0.012% | 2,300 | 0.0018% | 0 | 审议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6,780,840 | 99.894% | 15,500 | 0.0923% | 2,300 | 0.0137% | 0 | |||
| 2.00 |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29,118,520 | 99.9568% | 20,000 | 0.0155% | 35,820 | 0.0277% | 0 | 审议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6,742,820 | 99.6677% | 20,000 | 0.1191% | 35,820 | 0.2132% | 0 | |||
以上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崔白、刘昱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表决方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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