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杭州寰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万元 | 0万元 | 是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262,000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30.75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 年10 月9日,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坎山支行(以下简称“萧山农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最高额保证合同》规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寰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杭州寰卓”)与萧山农商银行发生的融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25,000 万元,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杭州寰卓由公司100%持有。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2,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公司于2026 年5月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6 年6月9 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6 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增不超过20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和2026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关于新增2026 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 被担保人名称 | 杭州寰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
| 法定代表人 | 李百春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14MAKELUY84C | ||
| 成立时间 | 2026年6月1日 | ||
| 注册地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经五路1919号综合楼二楼 | ||
| 注册资本 | 30,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数字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智能农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注 |
| 资产总额 | 43.43 | 0 | |
| 负债总额 | 1.74 | 0 | |
| 资产净额 | 41.69 | 0 | |
| 营业收入 | 0 | 0 | |
| 净利润 | -12.33 | 0 | |
注:杭州寰卓于2026 年 6月1日成立,无2025 年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坎山支行
保证人: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一)担保额度:人民币25,000万元整。
(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担保范围:保证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融资过程中发生的垫付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付费用和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等。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破产管理人报酬和其他合理费用。
(四)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间为:本合同保证期间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即各笔融资的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基于杭州寰卓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杭州寰卓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杭州寰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对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以及降低融资成本,解决子公司资金需求,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能实时监控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批准可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6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0.7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2,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9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且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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