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第三季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佰维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万元 | 60,000万元(含本次20,000万元续期) | 是 | 否 |
| 广东芯成汉奇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 135,000万元 | 235,000万元 | 是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1,000,000.00(目前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有效的2026年度担保预计总额)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83.82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注:2026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拟将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调整为合计不超过 123.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事项尚需经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 年第三季度,为满足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全资子公司佰维存储科技有限公司(Biwin Semiconductor(HK)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佰维”)与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整。公司与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香港佰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香港佰维提供的担保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2 亿元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本次担保为原有担保额度续期,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更名前为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相关原有担保事项详见公司2025 年11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香港佰维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开立进口信用证协议》。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协议》,为香港佰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香港佰维提供的担保债权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 4亿元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3、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广东芯成汉奇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芯成汉奇”)晶圆级先进封测制造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广东芯成汉奇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3.5 亿元,借款期限为 108 个月。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广东芯成汉奇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广东芯成汉奇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5 亿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2025 年 12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6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担保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12 月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12 月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司于2026 年5月 11 日、2026 年5月28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调整为合计不超过 10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担保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5 月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佰维存储科技有限公司(Biwin Semiconductor(HK)Company Limited)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股100% | ||
| 法定代表人 | 孙成思 | ||
| 商业登记证 | 59395450 | ||
| 成立时间 | 2012年2月9日 | ||
| 注册地 | 香港九龙湾宏照道11号宝隆中心B座2楼208室及209室 | ||
| 注册资本 | 300万美元 | ||
| 公司类型 |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 ||
| 经营范围 | 存储器产品进出口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693,066.36 | 228,099.31 | |
| 负债总额 | 462,765.63 | 184,537.42 | |
| 资产净额 | 230,300.72 | 43,561.89 | |
| 营业收入 | 2,248,354.43 | 1,662,217.55 | |
| 净利润 | 190,295.8 | 42,819.54 | |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 被担保人名称 | 广东芯成汉奇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控股子公司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广东芯成汉奇52.5186%股权,其他股东持有47.4814%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何瀚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MACXHJEL48 | ||
| 成立时间 | 2023年9月13日 | ||
| 注册地 |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兴业路6号 | ||
| 注册资本 | 10,252.7778万元 |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术服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软件开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90,425.56 | 167,599.19 | |
| 负债总额 | 196,426.50 | 165,809.02 | |
| 资产净额 | -6,000.95 | 1,790.17 | |
| 营业收入 | 448.42 | 2,094.57 | |
| 净利润 | -8,173.55 | -6,223.57 | |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债务人:佰维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人民币2亿元整。
6、保证担保范围:保证人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公证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前述各项债权在本合同中合称为被担保债权。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协议》
1、债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债务人:佰维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债权本金最高额:人民币4亿元整。
6、保证担保范围:
(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权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送达费用及执行费用等)、手续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加倍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他情况下成为应付)。
(2)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送达费用及执行费用等)。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2、债务人:广东芯成汉奇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13.5亿元
6、保证担保范围:
(1)贷款本金(“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全部的贷款本金),即人民币13.5亿元。
(2)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香港佰维、广东芯成汉奇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上述担保有利于增强其融资能力,为其提供相应资金支持,有利于其日常经营稳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方广东芯成汉奇资产负债率大于70%,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有助于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0 亿元(截至目前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有效的 2026 年度担保预计总额),均为公司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 183.82%。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均属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合同总金额 46 亿元,担保合同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84.56%,公司无逾期和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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