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1
债券代码:123259
债券简称:锦浪转 02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09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09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09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一鸣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共 58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181,4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590%(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723,9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7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457,4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3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或授权代理人)57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946,6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9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489,1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6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7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457,4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35%。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锦浪转02”转股价格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9,520,639 | 77.5199% | 5,614,402 | 22.2958% | 46,400 | 0.1843%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9,285,806 | 77.3083% | 5,614,402 | 22.5057% | 46,400 | 0.1860% | |||
持有“锦浪转 02 circ 的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金平亮、钱若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0 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