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09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09 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09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333,316,798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57.09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 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326,700,16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55.96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6,616,636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1334%。出席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0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4,529,277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2.4888%。
5、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秘书、邀请的律师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
| 1.00 | 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328,554,012 | 98.5711% | 4,758,886 | 1.4277% | 3,900 | 0.0012%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9,766,491 | 67.2194% | 4,758,886 | 32.7538% | 3,900 | 0.0268% | 0 | |||
| 2.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328,608,312 | 98.5874% | 4,698,886 | 1.4097% | 9,600 | 0.0029%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9,820,791 | 67.5931% | 4,698,886 | 32.3408% | 9,600 | 0.0661% | 0 |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梁文琳、宋嘉韵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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